氣候資訊管理與揭露 金融業

協助銀行規劃與盤查全台分行總排碳量

發布日期: 2024.01.29

現況分析

因應金管會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圖」,要求上市櫃公司分階段強制揭露溫室氣體盤查資訊及進行查證。某銀行屬第一階段要求之對象,故須於113年完成全省分行之盤查及確信資訊揭露,由於該銀行先前尚未規劃揭露全省分行之排碳量,對於盤查邊界擴大至全省分行之執行面、期程安排具備相當挑戰性(專業技術層面、執行人力等),爰此,委由本會協助規劃及執行全省分行溫室氣體盤查之期程安排與盤查作業,予以符合主管機關之相關要求。

◆ 改善情形

本會依據ISO 14064-1:2018標準協助該銀行執行溫室氣盤查工作,規劃內容包含整體輔導推動期程、溫室氣體盤查教育訓練課程、建置溫室氣體盤查表單(工具)、建立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建置溫室氣體程序規範與編撰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等核心建置工作;尤因各分行之排放源有所差異(如設備種類、用電、用水情況等),對此,本會協助客製化各分行溫室氣體盤查表單(工具),予以完善收集各據點之排放源資料,並透過每季為單位方式,協助該銀行以循序漸進方式逐步完成收集相關資料,減輕專案之執行人力,以呈現完整的溫室氣體盤查成果。

◆ 改善成果

針對上述所規劃的執行工作,完善協助該銀行全省分行之溫室氣盤查工作,相關成果如下: 1. 透過教育訓練課程(如溫盤實務、內部稽核訓練)培植企業溫室氣體種子人員; 2. 建立重大性間接類別評估結果(找出優先量化之間接排放類別) ; 3. 建立全省分行溫室氣體盤查表單(工具) ; 4. 完整鑑別與盤查全省分行溫室氣體排放源; 5. 完整收集全省分行溫室氣體活動數據,掌握各分行之排碳量; 6. 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總清冊,完整呈現各類別排碳量及總排放量; 7. 建置溫室氣體程序規範,以便未來可依循規範執行相關作業; 8. 建立溫室氣體報告書; 9. 執行內部稽核與陪同外部查證,取得全省分行之溫室氣體盤查確信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