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處理中
新增報名
製造業碳盤查節能診斷諮詢申請
活動時間:~額滿為止
地點:線上申請
歡迎您來到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講習研討課程報名系統,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使用本報名服務前,詳細閱讀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所有內容。
113年度製造部門淨零轉型推動計畫-企業碳管理能力建構及碳盤查節能診斷諮詢-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執行【113年度製造部門淨零轉型推動計畫-企業碳管理能力建構及碳盤查節能診斷諮詢】,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因【006工業行政、008中小企業及其他產業之輔導、165環境保護、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C011個人描述、C052資格或技術】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經濟部產業發展署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張小姐,電話:04-2350-8042 轉211),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經濟部產業發展署」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同意書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執行【113年度製造部門淨零轉型推動計畫-企業碳管理能力建構及碳盤查節能診斷諮詢】,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會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本會因【006工業行政、008中小企業及其他產業之輔導、165環境保護、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C011個人描述、C052資格或技術】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二、本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會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會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會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會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會活動承辦人(張小姐,電話:04-2350-8042 轉211), 行使下列權利:
1.查詢或請求閱覽。 2.請求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請求刪除。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會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會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會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
一、本人已充分知悉「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上述告知事項。
二、本人同意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蒐集、處理、利用本人之個人資料,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目的之提供。

 請正確填寫下列資料。
姓名:
Email:
立刻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