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溫室氣體減量!我們做得到!       [ 環境保護 ]
     http://proj.moeaidb.gov.tw/ghg/files/publish/產業溫室氣體減量我們做得到.pdf
2007年2月出版
 
本期專題重點:
簡介:
1997年底,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國際環保協定「京都議定書」,並已於2005年2月生效。其中,規範的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等六種,並具體要求全球38個已開發國家,在2008年至2012年間,必須將該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依1990年的排放水準再降低5.2%。我國雖非締約國,目前也尚無溫室氣體減量責任,但考量我國產業發展主要係以出口為導向,為了減緩產業供應鏈於未來可能遭遇的國際溫室氣體規範,也為善盡地球村成員之責任,政府各部門早已積極推動各項減量工作。而產業在這股全球推動溫室氣體減量的風潮下,也應及早掌握企業內部各種排放量的資訊,據以擬定出對自身最有利的減量目標與因應策略,以確保產業的競爭力。